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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太(化名)93年拍得桃園大園一處農舍、廠房加上坐落基地,107年出售,按財政部公布的15%設算率,申報房屋財產交易所得67萬多元。台北國稅局查到拍得成本,改按實價計算,核定所得為746萬多元,是申報的11倍,補稅270多萬元。
賣房適用舊制,「設算」所得申報綜所稅,和絕大多數納稅人一樣,邱太太也是這麼做。不過,國稅局近年積極查實價,不少納稅人會碰到和邱太太一樣的情況,實價算出來的金額和設算相比,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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