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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家規模不小的醫美診所,有設帳,帳面上看不出有什麼不妥。但是,台北國稅局官員說,申報的收入太低,遠低於同業水準,而且被檢舉多次,指稱沒開收據,於是選查。查核關係人帳戶,發現自費收入多進負責人親屬、員工的個人帳戶,不在診所帳上,國稅局祭出補稅罰款約500萬元。
台北國稅局指出,這家醫美診所開了很多年了,算是老字號。國稅局已經收到多次檢舉,但是檢舉案一直無法成立。官員說:「會去做醫美手術的,通常不願意人家知道,檢舉常是匿名。」動什麼手術常也沒說清楚。
甚至,醫美的客戶也匿名,官員說,除了診所主要人物,護士、行政人員等,根本不知道來做醫美的人真實姓名。「查醫美,很難從消費者端著手。」
檢舉多次只是選查條件之一。官員說,選查的主因是診所申報的收入遠低於同業水準。規模不小,收入很少,列為異常。官員說:「即便受Covid-19疫情影響,年度收入也不可能這般低。」
醫美診所也有健保,台北國稅局局長宋秀玲說:「查核結果,健保部分倒是沒有短報,因為要請領健保費。短報的都是自費收入。」
健保的收入與同業相當,那麼隱藏的收入可能在自費部分。國稅局直接報財政部查核資金流程。查關係人帳戶,可懷疑的帳戶包括負責人、負責人配偶、父母、兄弟姊妹、員工。
官員指出,近年國內被查到的醫美漏稅案,好些都是用關係人帳戶收錢,沒列在診所帳上。國稅局猜測這家醫美可能也是相同手法。
官員說,查到是診所負責人的親屬、員工帳戶異常。當事人承認,入帳的錢是診所的自費款項。醫美負責人也認了,並且同意繳稅。
一共查到107到109年三個年度,共有2,200多萬元的自費收入未列在帳上,官員說,這些收費項目屬醫美外科,還可以減除45%的必要費用,收入的55%才算所得,所得計1,200多萬元。
官員指出,分別計入三個年度負責人綜所稅的執行業務所得,負責人每個年度因此都達到最高一級40%的稅率,合計三個年度補稅300多萬元。漏報的所得屬非扣繳所得,裁罰所漏稅額0.5倍,罰100多萬元。補罰合計約500萬元。
三個年度隱匿收入2,200多萬元,一年平均隱匿700多萬元,平均一個月隱匿60多萬元,算下來,似乎國稅局查獲的金額也不高?官員表示,要關係人承認,要負責人承認,並同意繳稅、認罰。
幫診所收款的關係人算協助逃漏?官員說,一般公司也有「業務先收款、再給公司」的常規,用個人帳戶收款不算協助逃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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