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120字
房地合一稅最高稅率達到45%,不過若符合「非自願」在短期內出售房地產,將有機會可適用較低的20%稅率。然而財政部對於哪些狀況屬於「非自願」,有一套相當明確的標準,國稅局也會查明實際狀況,避免這項「例外條款」遭到濫用。
何謂「非自願」? 要釐清因果關係
近期有個案例,一位民眾小林(化名)在2021年8月以總價約1,700萬元買下新北市林口一處房地,後來在10月就以總價約1,800萬元出售,前後不到兩個月期間,但他主張,自己因非自願離職,才逼不得已出售房地產,在申報房地合一時,他以20%稅率計算稅額,繳納房地合一稅10.7萬元。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