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361字
夫妻感情不睦,不住一起了。以前都是太太報稅,太太為納稅義務人,楊先生(化名)以為這次還和以往一樣,讓太太繳稅。結果,楊太太只報她自己的部分,只繳自己的綜所稅。楊先生被台北國稅局視為漏報,補稅9萬多元,被罰1.4萬多元。
楊先生和楊太太並不是由法院裁定分居,只是兩人不住在一起而已,官員說:「當夫妻兩人都不太溝通了,不了解對方所得是正常的。」綜所稅是允許各自申報,再由國稅局把雙方所得合併計算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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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睦,不住一起了。以前都是太太報稅,太太為納稅義務人,楊先生(化名)以為這次還和以往一樣,讓太太繳稅。結果,楊太太只報她自己的部分,只繳自己的綜所稅。楊先生被台北國稅局視為漏報,補稅9萬多元,被罰1.4萬多元。
楊先生和楊太太並不是由法院裁定分居,只是兩人不住在一起而已,官員說:「當夫妻兩人都不太溝通了,不了解對方所得是正常的。」綜所稅是允許各自申報,再由國稅局把雙方所得合併計算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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