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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太太(化名)107年錢軋不過來,繳不出淡水兩戶預售屋的工程款,被建設公司解約,先前繳的183萬多元都拿不回來;又賣掉林口一間房子。到報稅的時候,國稅局只認她林口那間房的126萬多元財產交易所得,183萬多元的損失沒得報。因此,萬太太還要多繳16萬多元的綜合所得稅。
萬太太提出單據,證明她真的繳了淡水預售屋的工程款,而且繳的錢全被當成違約金。一戶被建設公司沒收91.2萬元,另一戶沒收91.95萬元,合計183萬多元都打了水漂。國稅局不認,她提起訴願,但財政部今年年初給了回話,也是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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