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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對職場心理健康的重視提升,職場霸凌防治已從企業內規升格為法律強制義務。立法院於 2025 年底通過職安法修正案,正式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並將於 2026 年 7 月起施行 。長期協助企業合規與法律風險管理的瀛睿律師事務所所長簡榮宗律師提醒,新制不僅大幅提高罰鍰,更導入「負責人條款」,企業若處理不當,恐面臨高額損失及品牌聲譽危機 。
簡榮宗指出,過去職場霸凌多屬行政指導性質,法律位階較低 。然而,新法修正後,依據企業規模設定了明確的強制義務門檻:
• 10 人以上事業單位: 必須建立明確的「職場霸凌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 。
• 30 人以上事業單位: 須訂定完整的「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規範」,並依法制定「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
此外,罰則也同步加重。違反防治規範者,最高可處新台幣 75 萬元 罰鍰 。若企業最高負責人(如董事長、CEO)親自參與霸凌,除了高額罰鍰外,企業名稱與負責人姓名也將被公開 。
面對企業主擔憂「員工壓力大就喊霸凌」的管教難題,簡榮宗解釋,法律並非禁止管理,而是禁止「不合理的侵害」 。認定職場霸凌需同時具備六大特徵:執行職務相關、利用權勢關係、逾越合理範圍(無業務必要性)、持續性行為、不當言行(如冷落、孤立)以及導致身心危害等。
針對即將施行的法規,簡榮宗建議企業應立即啟動以下合規工程:
1. 完善書面制度: 將防治規定獨立成章,明確申訴流程與懲戒規定,並簽署保密協議 。
2. 建立「三級預防」體系: 從風險評估、主管管理技巧訓練,到接獲申訴後「1 個月內」啟動調查,缺一不可 。
3. 應對外部侵害: 职安法也保護員工免受客戶或承包商的侵害,企業應張貼告示並賦予員工「終止服務權」 。
4. 強化證據留存: 調查訪談應錄音並作成逐字稿,確保程序正義 。
5. 區分霸凌與性騷擾: 兩者適用法律不同(職安法 vs 性平法),調查委員會的組成要求亦有異,企業應整合窗口但分流處理 。
簡榮宗律師強調,對於 Z 世代與 Alpha 世代工作者而言,「心理安全感」是留才關鍵 。將職安法防治規定視為公司治理(G)與社會責任(S)的核心指標,建立具備尊嚴的勞動環境,不僅是為了避險,更是企業邁向永續經營的必經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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