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223字
中華快遞公司和中華快遞企業工會12月13日簽訂第1份團體協約,落實各項勞動條件,其中,簽訂的團體協約第18條,企業工會同意於協約簽訂日的翌日起,3年內不得發動罷工。
中華快遞公司表示,公司成立24年來,歷時2年半、與企業工會歷經9次協商,於113年10月8日在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的見證之下,雙方各有退讓,12月13日完成歷史性的第1份團體協約簽約儀式。
中華快遞公司強調,未來會持續與企業工會維持良好的互動,為創造雙贏的工作環境與和諧的勞資關係共同努力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