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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要併台灣之星,遠傳要併亞太電信,都得過「超頻」這一關,到底超頻怎麼看、怎麼認定?一組頻寬,各自表述,超頻認定與解套,跟法規有關。下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針對兩案各開聽證會,在聽證會前,「超頻懶人包」讓讀者先了解事件癥結。
目前電信業開放使用頻率包括1GHz(低頻)以下、3GHz(中頻)以下及6GHz(高頻)以下,以及後來釋出28GHz等頻率,每段頻譜有不同的物理特性,以1GHz為例,低頻穿透力好,室內也能良好收訊,但頻寬窄、容量小;在基地台密集的都市地區,3GHz更好用,5G釋照時,3GHz中頻單位得標價比1GHz為高可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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