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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周克威/台北報導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3月3日調高全新期貨契約(GUF)所有月份保證金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瑞軒期貨契約(HAF)、南電期貨契約(LYF)及小型南電期貨契約(QSF)所有月份保證金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2倍。
本次調高係全新(2455)經證交所於2月26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3月2日至3月13日);南電8046)及瑞軒(2489)最近30個營業日內第2次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3月2日至3月13日。期交所依規定自3月3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調高保證金,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3月13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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