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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周克威/台北即時報導
臺灣期貨交易所23日公告調整旺宏期貨契約(DIF)、欣銓期貨契約(NEF)及金居期貨契約(P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並自115年1月26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另外,也調高台玻期貨契約(KU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本次調高係台玻(1802)經證交所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期交所依規定自1月26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調高保證金,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月5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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