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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今年將持續提升資訊透明度及資訊安全,除了持續提升資訊透明度及增加英文資訊,也將促進資訊安全人力之設置。
櫃買中心表示,為持續提升上櫃公司對外資訊揭露之透明度及時效性,自今年起實施下列規範:一、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者,應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申報前一年度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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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之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者,應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前一年度自結財務資訊。
三、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之實收資本額達6億元以上者,每年應至少召開一次法人說明會;除現行規定上櫃公司「自辦」之法人說明會「皆應」輸入會議影音連結資訊外,如以「受邀參加」法人說明會者,亦應於「受邀年度至少上傳一次」影音連結資訊。
四、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之實收資本額達6億元以上,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應申報英文版「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股東會年報」及「年度財務報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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