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662字
中華航空(2610)近期發生旅客身分核對及航空保安疏失事件。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指出,華航今年1月CI007洛杉磯—桃園航班,因未落實核對旅客身分證明文件,造成搭機旅客人數與艙單不符;同月CI838曼谷—桃園航班,則發生載運未搭機旅客託運行李情形。民航局依《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分別對華航開罰5萬元及8萬元,合計13萬元。
對此,中華航空回應,本公司於第一時間向主管機關通報,並依相關規定完成改善措施,將持續落實內部管理,精進作業流程。
民航局表示,華航CI007洛杉磯—桃園航班今年1月發生旅客人數與艙單不符事件,經查係因地勤作業未確實執行旅客身分證明文件核對程序,未符合航空保安管理要求。民航局依《民用航空法》第112條之4規定,裁處華航新台幣5萬元罰鍰。
此外,同月華航CI838曼谷—桃園航班亦發生保安作業缺失,載運未搭機旅客之託運行李。民航局指出,旅客未登機但行李仍隨航班運送,涉及航空保安管理疏失,依同條規定對華航處以8萬元罰鍰。
除航空保安事件外,民航局也指出,華航去年7月於航機退租還機檢查時,發現該機2號發動機壓縮段後機匣未依規定執行重複性螢光滲透檢查,且未落實航空器維護計畫及適航指令的管制、完工監督程序。
民航局表示,該案涉及航空器維護管理作業未符合規範,已依《民用航空法》第112條對華航處以警告處分,並要求公司立即改善相關維護管理流程,強化內部監督機制。
民航局強調,航空公司應落實旅客身分查核、行李保安管理及航空器維護等各項安全程序,確保飛航安全。後續也將持續督導航空業者改善缺失,維護旅客權益及航空運輸安全。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