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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有條件」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要求超標頻譜限期處理,合併與否的球回到台灣大(3045)(3045)手上,若選「合併」,則須忍痛繳回頻譜,選「不併」,恐成為電信市場「老三」,用戶規模遠落後兩大,對於台灣大董事長蔡明忠而言,都是兩難抉擇。
昨天NCC有條件通過電信合併案後,「台台併」的雙方聲明各有玄機。台灣大表示,針對1GHz以下10MHz超標頻譜,限期自主無償繳回,深表遺憾,實務窒礙難行,後續將由董事會決議如何因應。
台灣之星雖對於超標頻譜限期處理,同樣深表遺憾,並強調合併前將以維護用戶權益為第一考量,但台灣之星也強調,配合主管機關審查程序,進行合併相關事宜。
一個交由董事會決議,一個配合審查程序,成為市場熱議焦點。
先前疾呼超標頻譜繳回的龍頭中華電信表示,祝福合併當事人,支持NCC、數位部維持一致頻率分配與管理政策。遠傳與亞太電信均尊重主管機關審議,遠傳表示,持續向公平會提出合併申請,邁向多贏共好。
NCC提出的超標頻譜限期改正三個解方--自主無償繳回、轉讓、交換。但在頻譜三分之一上限法規未修改之前,唯一不在合併案中的中華電信也無法承接多餘頻譜,即使NCC認為可能有新業者加入,但業者回應至今沒看到。
看來看去只剩「無償」繳回一途,因為NCC既「無權」也「無錢」可以補償業者繳回頻譜的價值。當初業者真金白銀競標的珍貴頻譜自主繳回,現在一毛都拿不回,業界認為,存續業者可能提出訴訟,守護自家權益。
業界認為,轉讓難度高、又無法交換,NCC的算盤是業者無償繳回,這就涉及企業財產損失,國庫也沒有把標出頻譜收回、退錢的打算,企業不可能白白損失,NCC要收回勢必對簿公堂,不過,按照這幾年NCC的官司訴訟來看,幾乎一路輸,NCC應先找個好律師,不然光是訴訟費就可能讓NCC感受「不要錢的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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