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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掛保職業工會 得不償失

想在職業工會加保,首要原則是必須實際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得報酬,其中所指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仍有嚴格定義。(本報系資料庫)
想在職業工會加保,首要原則是必須實際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得報酬,其中所指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仍有嚴格定義。(本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1187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素玲

老林原本工作的工廠,去年因為訂單減少,先是放無薪假,去年底開始裁員,老林被列入裁員而失業,領了失業給付後,尚未找到新工作,朋友卻勸他趕緊找個職業工會投保,以免勞保年資中斷很可惜。很多暫時停止工作的民眾,誤信他人傳言,以為隨時可在職業工會繼續加勞保,有助累積勞保年資,但是勞保局這幾年揪出不少類似違法掛名投保情事,當事人不只投保年資變無效,多繳的保費不退回,可謂雙重損失。

勞保條例規定,受僱五人以上事業單位為強制投保對象,任職的事業單位要為員工加保;另外,若是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者,則在職業工會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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