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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拜登30日表示,聯邦參議院應修正俗稱「費力把事拖」(filibuster)的議事規則,透過聯邦法律保護墮胎權和其他隱私權。
聯邦最高法院24日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判例,終結近50年來對墮胎權的憲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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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當時就說,只能透過立法來保障這項權益,無法以總統行政命令為之;他30日表示,最高法院的決定是「錯誤」,最重要的是要把羅案精神入法。
拜登說,達成此事的方式是確保國會能投票,若費力把事拖構成阻礙,應該創造「例外」,使立法行動不受阻撓。
拜登出訪歐洲參加七大工業國集團(G7)和北約(NATO)峰會,內政問題如影隨形,他30日在馬德里舉行記者會,稱最高法院的決定是「錯誤」且「離譜」。
拜登支持透過立法行動保障婦女墮胎權,也說明天(下月1日)會邀集各州州長討論此事。
filibuster意指國會議員可透過冗長發言拖延辯論,阻止院會表決特定議案;根據現有議事規則,參議院要有超過60名議員投票同意才能終結辯論,民主和共和黨議員勢均力敵,費力把事拖戰術對立法效率造成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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