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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儲蓄或養老險受益人換成小孩?不妥 李媽媽有一對兒女,她幫15歲的女兒與16歲的兒子各買了1張6年期儲蓄險,年繳保費各50萬,投保時以自己為要保人,女兒、兒子為受益人,6年期滿各可領回300萬。
李媽媽幫15 歲的女兒與16 歲的兒子,各買了1 張6 年期的儲蓄險,年繳保費各50 萬元,總共100 萬元。投保時她以自己為要保人,女兒、兒子為受益人,6 年期滿後子女各可領回300萬元,準備用這筆
國稅局曾經公布一個案例,有個爸爸將賣出土地的錢存入3名子女的銀行戶頭,每人100 萬元,3 人總計300 萬元。他誤以為贈與總額是以接受贈與的人(子女)收到的金額來計算,認為每人只有拿到100 萬元,
根據媒體報導,有民眾將宜蘭一處價值八百多萬元的農地贈與給子女,由於農地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筆贈與省下了大筆稅金。但國稅局在贈與後未滿5 年的期間內,查到該農地上竟增建了違建物,並未實際作為農業使用,
藝人王力宏與前妻李靚蕾婚變風波鬧得沸沸揚揚,王力宏為了道歉,承諾會把位在臺北市仁愛路、價值數億的豪宅「吾彊」過戶給女方。不過李靚蕾發聲明不會接受房子的「贈與」,並表示:「我相信司法,所以我和孩子們法律
根據媒體報導,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於2017 年過世後,劉的妻子協同長子劉仲文,與次子劉仲傑爆發爭產糾紛。 在訴訟過程中,次子劉仲傑提出,父親曾指定由他接棒管理事業,而大哥劉仲文從30 歲起就要求父
有一天,我在酒吧聽到三位小開正在聊天炫富,他們聊著自己的爸爸多有錢。聽到後來才發現,三位爸爸的財產都差不多是1 億元,只是A 小開大都持有存款,B 小開是股票大戶,C 小開則是擁有好幾間房子。 我笑
我曾就讀的紐約市立大學(Th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有一對教授夫婦,他們在四、五十年前出了一本書,得到5萬美元(約新台幣157萬元)的稿酬。這對教授夫婦的生活樸素簡單,沒有任何奢侈嗜好,平時靠薪資過日子已綽綽有餘,對於手中多出的這筆錢,他們真不知該怎麼用。
其實,巴菲特所投資的公司特點都有跡可循。瑞士信貸集團(Credit Suisse Group AG)研究分析師團隊負責人布米卡.加什蒂(Bhumika Gashti)曾在研究中表示,巴菲特近年來對投資股票的標準為高回報率、抗通膨能力強、債務負擔小或無債務、管理良好並易於理解的公司。並且,無論是哪個行業,巴菲特都會挑選表現最好的前兩、三家公司投資。
某次我朋友老王回中國探親,在上海外灘閒逛時,發現那裡有棟正在建設中的公寓,外觀十分大氣,他立刻被吸引。於是,他走進接待中心,一位服務人員熱情接待他,向他介紹公寓的種種現況,說外灘地段好、房價看漲,6個月後公寓完工,市值起碼人民幣1,000萬元。
投資銀行家採用證券化,首先透過信用卡這一大眾市場,利用借款人的信用分數和有針對性的直接行銷技巧,使銀行找到將信用卡發放到數以百萬中等收入(甚至低收入)家庭的方法。這一領域對銀行唯一的限制,來自於他們自己的資產負債表──缺乏足夠的存款或資本,銀行便被限制,不能自由的大幹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