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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貧富不均的問題會輾過你我身旁的大多數人!但如同經濟學者托瑪.皮凱提所說,知識的傳播以及對技能培訓的投資可以反轉上述趨勢。讓我們共同在此方向努力!
小朋友才做選擇;我全都要! 這部份我想分析投資股市的管道及方式,先提供一個時下最當道的 ETF 存股,再拿幾個2020年後的實際案例,從完全乏人問津的個股瘋漲的分析,來探討如何著手找到這類價值
下面是我在南電漲股價從40~50元盤整快一年時間後,開始猛烈漲到100元時寫在九等平台的文章。在寫這篇投資觀察之前,我就經常在平台上寫些投資南電的看法,並說明我如何判斷股價很有機會漲到300元以上。
我不知道該不該舉這個例子,因為這家公司的投資爭議度很大。但回頭想想,早前被動元件、航運類股不都曾經被鄙視過,後來還不是出現過足以稱霸武林的高光時刻。 我想講的公司是宏達電(2498),我大學最好的同
心情低落的投資人必要的修練 達賴喇嘛曾經說過:「失去的東西,其實從未曾真正的屬於你,不必惋惜,更不必追討。」另外,我在報紙上看到過一位英國小說家C.S.Lewis寫的很發人深省的一句話,抄下來與
事情發生在月黑風高的一個下午,我抬頭看著天空烏雲密布,風雨欲來,我掐指一算,眉頭一皺,心裡嘀咕一聲:不妙!果不其然下一秒我的手機立刻鈴聲大作,一位仲介同仁打電話給我,他聲音顫抖的跟我說:「許代書啊,上
編按:作者在讀完歐美及日本,有關財務自由的著作後發現,達成財務自由的關鍵在節約。如果你認為每月存下70%的收入是非常人所能為,那麼把儲蓄率提升至30%,並採用5%左右年化報酬率的投資工具(大盤是7%)
王媽媽想在小王結婚前替他準備好一間房子,目前看上的不動產價值如下,為了衡量哪個方法比較能節稅,一併假設了小王持有5年半後出售時的房屋價值。
財富傳承首重及早規劃,如果到晚年才倉促地移轉財產,不但可能無法節稅,甚至有反效果。 根據《遺贈稅法》第15條規定,死亡前2年內贈與下列特定親屬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
一般情況下繼承不動產所要繳的稅只有遺產稅,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因繼承取得後再出售不動產的所得稅課稅規定也與購買或受贈取得再出售有所不同。 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部分,如果是因繼承
夫妻是生活共同體,現行稅制多將夫妻視為一體,雖是個別財產制,但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其中一方取得的財產,很有可能是雙方共有,因此夫妻間財產的移轉與一般移轉有別,夫妻間贈與免贈與稅,在不動產稅制部分,夫妻間
年配、季配、雙配...配息次數越多越好? 「配息型ETF」有①年配息、②半年配息、③季配息、④雙月配息及⑤月配息之分,大多數人認為配息次數愈多愈好;如果是「月配息型ETF」,感覺上就像多一份(外快)
所謂的資產股是指該公司擁有大批閒置或準備開發的土地,因持有時間很長,購置成本相當低廉,一旦出售或開發完成,往往有可觀利潤。這樣的公司往往成為市場主力作手炒作的標的。若公司所持有土地位於精華地段,更具有
你不知道的勞保年金秘密》是真的!多上班「半年+1天」,他退休金從72萬變2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