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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活動聲明
  1. 本活動由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日報事業處(下稱「主辦單位」或「經濟日報」)所舉辦,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均視為已詳閱、認同且願遵守本活動辦法及本活動網站公告等相關規定。若發現參加者有使用網頁機器人參與本活動等違反規定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2. 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得獎資格由備取者依序遞補,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3. 本活動所有獎項皆不重複得獎,如有發現偽造資格或不法得獎者,主辦單位皆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4. 本活動獎品為電子票券,一經發送並經得獎者領取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佔有之情形,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發給任何證明,亦不負補發之責任。所有獎品不得要求轉換、折換成現金或其他物品,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之權利,如遇缺貨、供應商更改獎品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品,改由其他獎品取代之。
  5. 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偽造、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得獎者將公佈於本活動之網站,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名單公告後14個工作天內,以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簡訊之方式通知得獎者獲獎訊息,如因得獎者填寫的聯絡資訊不實、不正確或不齊全、個人人為操作或簡訊接收硬體設備因素無法順利接收,以致無法成功聯絡上得獎者,或有違反本活動辦法、說明者,即視同放棄參加及得獎資格,獎項由其他參加者依序遞補,主辦單位不另補發且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提供、分享、登入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致無法舉行時,經濟日報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8. 主辦單位非本活動各獎品之供應商,與供應商並無合夥、經紀、代理或保證關係,對本活動獎品之生產製造及品質不負任何責任,經兌獎後請得獎者自行詳讀各該獎項之使用方式及限制等相關規定,若有任何疑問或獎品有任何瑕疵等問題,得獎者應自行與各該供應商聯繫協商後續處理事宜。
  9. 所有本活動相關辦法,皆以本網頁公佈為主,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變更活動辦法、獎品內容,以及暫停、延長、提前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或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佈,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就活動內容、獎品內容得依實際狀況及較佳效果斟酌調整,並保有對於活動辦法之解釋權利。如有任何本活動相關問題,歡迎隨時聯繫主辦單位服務信箱「ednsubscribe@udngroup.com 」。
  10. 本活動參加者同意,若因本活動發生相關爭議,應本誠信協商解決,如有訴訟必要,合意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個資聲明

    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對於「周年有禮 好事成 3」活動(下稱本活動)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履行告知義務,告知事項如下:

  1. 蒐集個人資料之公司名稱: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2. 蒐集目的:本活動聯繫、通電話及領取本活動獎品時所應提供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金融機構帳號等個人資料。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活動期間及本活動結束後獎品發送等後續相關事項均執行完畢,至依法應保存之期間屆滿為止。
  4.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營運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轉移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本公司內部人員、本公司為完成本活動,而必須獲得他人協助(包含與該他人透過契約之簽訂建立必要合作關係)之該他人(包含該他人之內部人員)、本公司關係企業、本公司協力廠商以及本公司策略性合作廠商。本活動網站公開之資料,公眾將可透過網際網路瀏覽參與活動所公開之資料或中獎資訊。本公司對於中獎資訊之公布,將採取隱匿部分個人資訊之方式處理,以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
  6.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本公司承辦該項業務單位「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日報事業處」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分或全部。(註:行使上述權利之請求進行方式,台端得以書面、傳真、電話等方式與本公司聯絡,惟台端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7. 台端填寫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遞送至本公司收執時,均視為台端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本公司於辦理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台端選擇不願填寫,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或遭取消中獎資格。
  8. 本公司對於台端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蒐集、保有、利用之特定目的內必要範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以外之利用:(1)法律明文規定(2)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3)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4)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處理後或依其揭露方式無從事別特定當事人。(5)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9. 本公司對於台端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保管或利用,具有下列權利或義務:(1)本公司為維護台端個人資料之正確,應主動或依台端之請求更正或補充之。(2)台端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本公司應主動或依台端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3)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含電腦處理,下同)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本公司應主動或依台端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當事人個人資料。但經依母法規定變更目的或因本公司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10. 本公司應依台端之請求,就蒐集之台端個人資料,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1)有妨害公務執行之虞者。(2)有妨害第三人之重大利益之虞者。(3)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4)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5)妨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
  11. 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公司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
  12. 本告知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本公司隱私權聲明或相關公告辦理。

領獎與稅務相關規定

  1. 經濟日報將以e-mail 方式通知得獎,如因會員資料填寫不實或未收信,致經濟日報無法通知得獎者時,恕不補發。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活動獎項價值新台幣 1,000 元(含)以上,必須申報綜合所得稅,經濟日報將依稅法相關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得獎者須提供身分證件經核對無誤後始得領取獎項,如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本活動得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獎項價值超過 2 萬元,得獎者應自行負擔 10% 之機會中獎所得稅。如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獎項價值,應自行負擔20% 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經濟日報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3. 得獎者應於經濟日報通知之指定日期內,將「領獎收據」及其他經濟日報要求填寫之領獎文件完整填寫後郵寄回經濟日報,郵資由得獎者自行負擔,逾期視同放棄領取,不得異議。
  4. 若得獎者未滿20歲,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須於指定期限內將得獎者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親或監護人)一同簽署之領獎切結書紙本及相關資料,依指定之方式送交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將獎項寄出予得獎者。
  5. 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者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倘稅法之適用發生爭議者,概由得獎者自行向稅務稽徵機關提出申訴。
  6. 得獎者領取獎品後,如經發現有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品,除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外,亦將於本活動網站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