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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辦單位有保留對活動方式、辦法及獎項修改之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如違反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
2. |
參加活動者不得進行攻擊網站活動及惡意註冊行為等違反公平原則,一旦發現一律視為無效資料,並取消中獎資格。 |
3. |
活動獎項將以郵件寄送方式贈獎,中獎人得親自或出具委託書於領獎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料至主辦單位指定之地點進行領獎事宜。
i.本人領獎:中獎人於期限內應提供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抽獎卡及本人簽名之領獎單,經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即完成領獎手續。
ii.委託領取:受委託人於期限內應提供得獎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抽獎卡、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受委託書及委託人本人簽名之領獎單,經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即完成領獎手續。 |
4. |
得獎者資料若與登錄資料不符,或未在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出相關證明,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得獎資格。 |
5. |
本活動獎品以實物為準,中獎人不得自行要求更換其他獎項或折抵換現金。 |
6. |
登陸之抽獎卡若有損傷、撕毀、模糊不清無法辨認、遺失等皆喪失領獎資格。 |
7. |
全數獎品中獎人應最遲於2011年4月30日前領取,逾期視為放棄。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抽獎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參與抽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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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活動事業處員工及本活動程式設計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
9. |
如對本活動有疑問者,可洽電子郵件來信至gmg@udngroup.com.tw, 我們將儘快協助回覆。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