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信箱》 殘障特別扣除額 有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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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來電:我去年因車禍導致傷殘,母親最近剛過世,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能否適用殘障特別扣除額?辦理母親遺產申報時,可否適用殘障特別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服務科長李宗儒答覆: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身障者及精神衛生法規定的病人,每人每年可享有七萬四千元扣除額,申報者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影本,或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影本。

另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或父母死亡,繼承人如為重度以上的身心障礙者,或精神病患,每人得自遺產中加扣五百萬元,但應檢附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具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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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1/聯合報/B2版/台南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