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信箱》 新婚夫妻報稅 可以二選一


聯合報
李小姐來電:我去年底結婚,與先生都有收入,最近收到公司的所得稅薪資扣繳憑單,聽說所得稅夫妻要報在一起,我該如何報稅?

南區國稅局服務科長李宗儒答覆:課稅年度中結婚的夫妻,可以選擇夫妻分開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去年結婚的新人,不妨先就夫妻兩人的所得及扶養親屬,依夫妻各自單獨申報、夫妻合併申報,先試算,看哪一種申報方式較有利。

如果結婚當年夫妻所得相當,或兩人都為高收入,建議單獨申報繳稅較少;如夫妻雙方都有薪資所得,但收入差很多,採夫妻合併申報較為有利。

【2004-03-16/聯合報/B2版/台南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