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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申請抵利型房貸的客戶,若曾有錢存入帳戶,5月申報綜所稅時,註定會收到這筆利息收入的扣繳憑單;若未收到這張扣繳憑單或未申報這筆利息所得,就有短漏報所得問題。
各區國稅局陸續依照財政部賦稅署的要求,開始「輔導」轄區內開辦抵利型房貸銀行,針對抵利型貸款帳戶內,約定不計息的存款帳戶設算利息收入並辦理扣繳。
轄區內銀行最多的台北市國稅局,則請財政部金融局調出申請開辦抵利型房貸銀行名單,將於近期展開「輔導」。而所謂「輔導」,實際上就是進行扣繳檢查,若發現有銀行未依照「規定」辦理扣繳,就有罰則;因為抵利型房貸,是按日計息,每日計息給付金額不可能達到扣繳標準,所以,頂多是就未在期限內辦理免扣繳,不論件數多寡,最多罰7500元。
抵利型房貸是在去年3、4月間才新問世的新種貸款商品,房貸戶計息貸款支出的方式,是以貸款本金扣掉存入的存款,以餘額計算貸款利率。貸款人透過這樣資金集中安排,不但可以降低房貸利息支出,有資金需求時,是先動用自己的存款。
但在存款部分是否計息一事上,辦理銀行和國稅局有不同看法。銀行主張存款部分不計息,不給息,沒有扣繳問題;國稅局主張這種表面不計息存款,已發生和貸款利率同水準的實質效果,主張要按貸款利率設算存款利率,設算存款收入,要辦理扣繳。財政部賦稅署同意國稅局對這樣個案的解釋,並要各區國稅局對轄區內辦理銀行進行輔導。
部分辦理抵利型房貸量大的銀行近日密集會商,研究此案的衝擊,因抵利型房貸尚非主流房貸,銀行配合國稅局的機率大;此事若要有轉寰,除非是所得人本人不服,打稅務官司。
【2004-03-12/民生報/A11版/理財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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