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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的季節又到了,中信銀、台新銀等信託部門推出有價證券信託,強調節稅功能,中信銀更進一步推出「節稅型」有價證券信託,透過信託的方式,一方面節省贈與稅、同時達到財產轉移。
投資者將長期持有的有價證券信託,可以使委託人保有財產處分權利,達成委託人特定信託目的外,還可確保財富延續到下一代,合法節省稅賦。
中信銀推出節稅型有價證券信託,中信銀財富管理事業處資深協理蔡文雄說,節稅型有價證券信託是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之信託規劃為主,讓原股票所有權由委託人享有,但信託存續期間產生的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則可贈與孳息受益人,既可節稅、又可達到財產轉移的目的。
尤其適用企業大股東,或是董事會成員,必需長期持有企業股票,不能販售股票,或是長期持有大量,以賺取股息、股利獲利的投資者。像大部分父母親為子女理財時,最常利用一年100萬元贈與額度以下所得稅免稅,每年將100萬元贈與子女,免得未來要遺產轉移時,要課稅稅率額度更高的遺產稅。
蔡文雄說,長期計畫持有股票的人,還可以透過節稅型有價證券信託,達到逐年財產轉移以及節稅的目的。
長期持有股票所孳生的股息是必需課稅的,但是透過信託的方式,只需依照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課稅,目前為1%,蔡文雄舉例說明,假如投資標的股價10元、今年配息1元,是10%的獲利率,但是,透過事先信託方式,對投資者未來幾年的股息報酬率,只以1%為基礎課稅,投資者將可創造出不少的節稅空間。
【2004-03-30/經濟日報/18版/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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