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婦 報稅有撇步


記者黃詩凱/台北報導
報稅季節漸近,如果是去年結婚的新婚夫婦,該如何報稅較有利?財稅官員表示,民眾可視自身情況,自由選擇各自單獨申報或者合併申報。

財稅官員指出,依照現行稅法規定,在年度當中結婚的民眾,不限定一定要合併申報。官員表示,新婚夫婦可參考一些普遍的原則,判斷採何種方式較有利。

若結婚當年二人所得相差不多,或者二人都是會計師、律師等執行業務者,無薪資名目收入、無扶養親屬且採標準扣除額,財稅官員表示,採各自單獨申報較划算。

財稅官員建議,如果雙方都有薪資收入,但彼此有一段差距,一方收入很高,一方收入較低或免稅、扣除額很高,宜採用夫妻合併申報較理想。

現行夫妻合併申報的標準扣除額,為6.7萬元,若是分開申報,每人的標準扣除額,為4.4萬元。官員說,如果採用標準扣除額,就不能使用列舉扣除額。

財稅官員表示,除參考前述二項原則外,如果要確定採何種方式較有節稅空間,新婚夫婦可善用網路申報的軟體,試算最划算的申報方式。網路報繳稅網址:www.tax.nat.gov.tw。

財稅官員表示,92年度綜所稅申報,無論免稅額、扣除額或者所得課稅級距,都與91年度相同,未有變化。官員指出,新婚夫妻若是均屬一般薪資收入,採合併申報時,必須細算所得總額是否可能跳升一個課稅級距,若未仔細估算,可能因小失大,充分利用了免稅扣除額,卻因跳升課稅級距,反而繳更多稅。

【2004-03-15/經濟日報/18版/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