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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社家署今天預告訂定「兒童托育服務實施準則」草案,要求托育人員遵守該準則,包括睡眠期間應定期查看避免猝死,環境應定期消毒清潔,確認無尖銳或鬆動物品,且不可提供刺激性及油炸類食物。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指出,該準則依「兒托法」第九條授權訂定子法,邀專家學者及地方政府討論後訂出。
「兒童托育服務實施準則」草案第4條規範,居家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應維持托育環境整潔、衛生及安全。張美美指出,本條文關注托育環境安全衛生,要求保母及托嬰中心定期清潔及消毒兒童使用空間與設施設備,兒童個人用品及寢具應區隔放置,且應定期檢查並維護設施設備安全,確保無尖銳、鬆動或其他可能導致兒童受傷風險,清潔劑、殺蟲劑等應放在兒童無法觸碰之處。
「兒童托育服務實施準則」第6條規範,居家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應依照兒童發展需求,基於未滿二歲兒童免疫系統尚未健全,為預防病原體透過唾液傳染,應提供合用的專屬奶瓶、水杯或餐具,用於餵奶或提供適當餐點;托育機構應每月公告餐點表,供餐原則應營養均衡、衛生安全及易於消化,應少鹽、少油、少糖或不添加調味料,且不應提供刺激性及油炸類食物。
預防嬰幼兒睡眠中發生猝死事件,張美美指出,「兒童托育服務實施準則」草案中要求居家保母及托嬰機構人員,應確保嬰幼兒規律作息,注意睡眠環境安全,並定時確認其睡眠情況,至於多久查看一次,應依嬰幼兒實際年齡而定,年齡愈大、睡眠情況愈佳,可延長查看時間,針對年紀較小的嬰幼兒,應提高查看頻率,查看時針對翻身動作更應多加留意。
張美美指出,「兒童托育服務實施準則」為針對托嬰專業人員的準則規範,托嬰人員應按此準則照顧嬰幼兒,如未按照準則照顧嬰幼兒,且情節嚴重涉及兒少不當對待時,可依母法「兒童托育服務法」,視案件情況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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