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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扶助職災勞工訴訟 2027元旦起擴大至刑事審判程序

本文共1146字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即時報導

勞動部修正「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自2027年1月1日起,將律師代理及必要費用之扶助範圍擴大至刑事審判程序,使職災勞工及其家屬自法院刑事偵查階段起至審判程序終結,均能獲得律師專業協助。

另自即日起,簡化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扶助之撥款作業流程,以減輕勞工訴訟障礙,落實對於經濟弱勢勞工之法律扶助。

勞動部表示,扶助辦法自2011年施行迄今,已歷經多次修正,持續檢討職災勞工或其家屬在訴訟上所遭遇之障礙,擴大扶助範圍及放寬申請條件。2025年已先擴大將「刑事訴訟必要費用」納入扶助範圍,同時「免除職業災害致重傷或死亡扶助案件之資力審查」。

2026年則考量實務上律師於法院刑事審判程序中有相當功能,例如透過聲請調查證據以協助法官及檢察官釐清案件事實或就科刑範圍及緩刑條件表示專業意見,有助於為職災勞工爭取合理和解方案,對於保障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權益之實現具有關鍵影響。

因此,將進一步放寬現行職業災害刑事案件扶助至審判程序階段。

前開將律師代理及必要費用之扶助範圍擴大至刑事審判程序之修正,將有效排除職災勞工於刑事司法程序中所遇之障礙,並與既有民事扶助機制相互銜接,對於職業災害勞工形成完整之法律保護網。

同時,勞動部考量相關配套措施尚需時間完善作業流程,此部分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其餘簡化生活費用撥款作業等修正內容則自發布日施行。

勞動部指出,截至今年6月底止推動之「職業災害勞工及家屬權益法律協助方案」,已核准職業災害案件律師代理扶助193件,占全部扶助案件12.2%;其中屬死亡或重傷之重大職業災害案件為11件(死亡八件、重傷三件),占職災案件之4.8%,顯示職災勞工於訴訟上對法律扶助之需求持續存在。

此外,在補助職災勞工律師陪同勞資爭議調解及提供法律諮詢部分,今年上半年已核准92件律師陪同調解案件,讓職災勞工自行政調解階段起即可獲得專業法律意見之協助,避免勞工或家屬因不諳法律規定而被迫接受顯不合理之調解方案。

勞動部強調,將職災案件延伸納入刑事審判程序之訴訟代理及必要費用扶助範圍,其修法目的並非在於加重雇主之刑事責任,亦非鼓勵勞資雙方以興訟方式解決爭議。

而是考量刑事偵查及審判程序中,依法調閱監視器畫面、傳喚證人、囑託鑑定,就事故發生經過等客觀事實進行完整調查,相關事證保全及事實認定亦能成為後續民事求償程序中之重要參考。

此次修法盼藉由專業律師與職災勞工自偵查階段至審判程序之全程參與,協助勞工於刑事程序中完整蒐集並呈現相關事證,作為日後主張民事損害賠償之重要基礎,促使雇主正視並積極回應勞工應有之權益主張,落實保障職災勞工權益之初衷。

勞動部重申,勞工法律扶助業務之推動向來為勞動部施政重點之一,未來仍將持續傾聽各方意見,滾動式檢討相關扶助機制,以完善勞工訴訟權益保障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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