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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帳戶條例 不予副署

本文共674字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17)日對於立法院通過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有線廣播電視法》(黨政軍條款鬆綁),均決議不予副署。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兩案分別涉及媒體黨政軍投資規範及行政、立法權限等憲政爭議,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後產生執法爭議及違憲疑慮,並捍衛憲政秩序,行政院長卓榮泰依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

針對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李慧芝表示,立院以單一補助政策的三讀法案,介入政院已規劃中的人口政策及預算安排,恐影響行政權行使,因此決定不予副署。

李慧芝指出,賴清德總統提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行政院已通過計畫,其中,「0至18歲成長津貼」每名兒少每月5,000元,經費已編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明年起可直接發放;搭配弱勢兒少發展帳戶,政府採1比1對存,讓兒少從0歲至18歲至少獲得108萬元支持。

李慧芝認為,立法院版本納入企業贊助及民眾自存款項,可能造成富裕家庭存得多、領得多,擴大貧富差距;企業贊助款免稅規定也未明確規範免稅客體及要件,涉及租稅法律原則疑慮。

李慧芝表示,政院將依照既定時程,持續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18項措施,全面建構對育兒家庭的公共式支持。

至於有廣法,李慧芝指出,此次修法涉及黨政軍條款及裁罰對象規定,與行政院先前決定不予副署的《衛星廣播電視法》內容相近,黨政軍投資媒體業者之限制及監理規範應維持一致,才能符合憲法平等原則,否則恐將衍生執法爭議,甚至違憲疑慮,政院決定不予副署。

此前行政院「不副署」法案包括《財政收支劃分法》、反年改、眷改條例、中天條款、立委助理費修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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