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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將於9月15日起實施,陸委會先前多次提醒國人赴陸風險。陸委會今(13)日表示,這項規定適用對象包括中國公民及外國人,在大陸的認知中,「你台灣人就是中國人」,因此大陸可能以違反進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限制台灣人,陸委會必須對國人做出提醒,「因為這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陸委會13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媒體關切,《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第4條涉及中國公民出境限制,但相關法律對外國人的定義為不具有中國國籍者,台灣人並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陸委會此前示警是否存在超譯或過度解讀的狀況?
梁文傑表示,這部規定是全面性的,內容包括中國公民及外國人,但對於中國公民的定義到底適不適用於台灣人,「它常常是選擇性的」。
梁文傑說,在大陸的認知之中,台灣人拿了台胞證,對他們來說,「你台灣人就是中國人」。當陸方要運用這樣的解釋時,「他當然可以用你違反進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這個是可以限制你的」。
他表示,因此陸委會必須對大家做出提醒,「因為這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過去已有多起台灣人在大陸被判刑案例,「他們其實是不管你到底是有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他們是把台灣人當作中國人來處理的」。
另有媒體詢問,若台灣勞工因人身安全因素拒絕前往中國大陸出差,遭公司解僱是否違法,以及陸委會近期是否收到企業或勞工相關諮詢?
梁文傑表示,陸委會並沒有收到企業或勞工針對這項規定的相關諮詢。企業如果要調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出差、工作,而勞工拒絕或不願意前往,應屬《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最後的解釋的單位應該是勞動部」。
據新華社此前報導,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強7月底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自9月15日起施行。其中規定,中國公民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的,國務院商務等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決定不准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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