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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農曆春節期間,桃園市爆竹煙火噪音陳情案件暴增,甚至將近去年3倍。民代今質詢時呼籲在保障傳統民俗信仰的前提下,檢討春節爆竹施放管制規定。副市長蘇俊賓坦言,今年陳情數大幅增加,將進一步研議管制措施。
桃園市今年春節實施年節放鞭炮管制原則,列為特定噪音管制區的52處人口稠密區,及學校、圖書館、幼兒園、醫院等設施周邊50公尺內,全天候禁止施放鞭炮及煙火。一般區域則僅凌晨2點到早上8點維持管制,違規者可依噪音管制法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
議員謝美英今直言,桃園光除夕到初五短短6天,警察局、消防局及環保局就接獲963件陳情,對比去年的376件、2024年的452件,檢舉量翻倍成長,許多市民「被炸得不得安寧」,民怨沸騰,顯示市府的春節爆竹施放管制規定仍需檢討。
她提醒,政策不能矯枉過正,尤其娛樂型煙火與傳統宮廟、民俗祭祀燃放的鞭炮不能相提並論,傳統習俗迎神的鞭炮點燃後往往只持續30秒到1分鐘、不會定點施放,但娛樂型高空煙火一放就是半小時甚至1小時,嚴重破壞住宅安寧與安全,未來應明確針對煙火型態進行分類管制。
蘇俊賓表示,今年管制時段內檢舉數量相較去年下降,但陳情案件總數的確大幅增加,顯示非管制時段的煙火擾民問題更嚴重,市府將進一步討論、優化。
蘇俊賓說,宗教儀式性的煙火屬於短暫施放,會與娛樂型煙火分開管制,不會混為一談;後續將由民政局負責輔導宮廟團體,消防局與環保局則分別針對娛樂型煙火的公安及噪音問題另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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