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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災保開罰逾1.9億 勞動部:1人微型企業也應加保

本文共580字

聯合報 記者李柏澔/台北報導

著國內產業型態趨於多元,許多充滿創意的文青小店、咖啡廳或微型工作室如雨後春筍般設立,但據勞保局統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2022年5月1日施行以來,因未投保而被裁罰金額就有1.9億。勞動部表示,即使是僅僱用1名員工,雇主仍須在勞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

據勞保局統計,災保法實施上路到去年12月底止,業者未替勞工投保災保、提早退保的裁罰件數高達9845件,總裁罰金額超過1.9億,而被裁罰案件多集中微型企業,尤其是4人以下事業單位。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今表示,為了讓這些在微型單位打拼的勞工獲得工作安全保障,災保法已全面擴大納保範圍,而依災保法第6條規定,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主管機關核發聘僱許可雇主的勞工,皆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強制納保對象。

陳美女表示,自災保法施行後,即使是僅僱用1名員工的微型企業或個人工作室,雇主也必須在勞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當勞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事故時可獲得保險給付保障,雇主也可抵充「勞基法」上的職災補償責任。

陳美女表示,如果雇主違反規定,除依「災保法」第96條規定處2至10萬元罰鍰外,保險人於發給保險給付後也將令投保單位限期繳納。

據截至2025年12月底統計,全台4人以下投保單位約57萬家,投保人數逾百萬人,和災保法上路前比較,投保單位新增超過3.8萬個,投保人數則增加7.6萬多人。

勞動部表示,雇主若未在勞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若雇主違反規定,依「災保法」規定...
勞動部表示,雇主若未在勞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若雇主違反規定,依「災保法」規定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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