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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提名審薦小組決議 即日起至3月31日受理推自薦

本文共651字

中央社 記者溫貴香台北10日電

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今天召開首次會議,決議公開徵才,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由各界推薦與自薦,受理期間截止後,隨即進行人選審薦工作,不過,監察院正、副院長依例不在審薦範圍。

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今年7月31日屆滿,總統府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第1次會議上午於總統府召開,由小組召集人副總統蕭美琴主持。

副總統致詞時表示,為審慎進行監察委員提名工作,總統核定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敦請社會上不同專業領域、具代表性且有相當資望人士擔任小組委員,借重其專業學養,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襄助總統進行此一重要憲法任務。

總統府表示,審薦小組今天會議就審薦作業重要事項進行完整討論,並決議公開徵才。徵才期間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為期22天,並於受理期間截止後,隨即進行監察委員人選審薦工作,其中正、副院長依例不在審薦範圍。

總統府指出,今天審薦小組會議後在官網發布徵才公告,並透過電視、廣播、社群媒體等多元管道廣為推播,籲請社會各界推薦及自薦;同時函請相關機關、大專校院、主要政黨及公民團體等舉薦優秀人才。

總統府表示,徵才訊息及推(自)薦書電子檔等相關資料已刊登於總統府全球資訊網首頁「公告」專區(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764),歡迎各界自行下載使用。推(自)薦書及相關文件請於115年3月31日(含)前,以掛號郵寄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總統府「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洽詢電話為(02)2320-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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