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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今年將「醫療評鑑」4年改6年,盼減輕醫療人員負擔,不過今多個醫事相關工會上街陳情,批改革同時應合理化醫事人員人力配置,現行醫事檢驗師及呼吸治療師皆以院內病床數為依據聘用人力,卻未考量來自門急診等需求,如「骨董級」規範,造成醫院以符合評鑑不違法來搪塞,不願增加人力,造成一線無法負荷,無法保障病人安全。
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台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台灣呼吸治療產業工會等團體等約20多人,今天上午於行政院前陳情抗議,要求衛福部正式人力問題,並批評議題已溝通2年,衛福部卻遲未召開研商會議,至今仍「零進度」,令人難以接受。
台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秘書長陳韋錡表示,醫院評鑑條文中,醫檢師的人力配置計算是以「病床數」為人力推算的依據,但在醫院實際運作中,除了病房外,來自健康檢查、門診、急診病患的檢體也都會湧進實驗室。
陳韋錡說,當代的醫學非常依賴檢驗檢查,盡管有些檢驗項目已有機器可以進行自動化檢驗,然而從檢體的前處理、儀器校正與品管、檢驗數據判讀與審核、到最後發報告,都還是需要醫檢師親自操作。當醫檢師人力不足,就只能延遲發報告的時間,或是超時加班將檢體慢慢消化完。前者威脅病患安全,後者則是加速醫檢師的流失。
台灣呼吸治療產業工會理事胡展綸說明,呼吸治療師是特殊的專業,無論是病患插管當下、使用呼吸器維持生命、拔管的評估與拔管後的復健,都需要呼吸治療師的專業照顧,無法由其他醫療人員代勞,疫情期間更是如此。
胡展綸指出,當前醫療評鑑人力標準有兩大問題。其一,呼吸治療師的人力目前是「試評」條文,而非「正式」條文。正常狀況下,新項目納入評鑑會列為「試評」,亦即該條文不算分數,4年後下一輪評鑑時,便會轉為正式條文,但15年前就納入評鑑,經過四輪評鑑,目前居然還在「試評」,難道呼吸治療師在醫院中是次等公民嗎?
其二,目前試評條文只規範各醫院要在「加護病房」、「呼吸照護病房」中,配置呼吸治療師。實際上,急診、一般急性病房也都有插管病患,若醫院以上述標準來聘僱呼吸治療師,呼吸治療師就只能在急診、一般病房與加護病房中折返跑,而急重症的病患,禁得起這樣的病安風險嗎?
台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常務理事徐宏杰說,醫療評鑑是確保醫療照護品質,保障病患醫療權益的重要機制。然而因為評鑑項目龐雜、許多條文十幾年未更新、實地訪查以看文書資料為主,歷經衛福部長薛瑞元、邱泰源及石崇良等2年過去,進度牛步。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林雅惠說,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醫療服務類型以大幅改變,設置標準未變、基層短缺問題與日俱增,官方數字與一線實際嚴重落差,且重大醫療事故也上升,若不改善,又愈新興傳染病來臨,困境將重演,呼籲政府勿紙上談兵,應正視問題。
各工會也強調,希望立即召開「評鑑標準研商會議」,納入工會參與改善醫事人力配置;醫療評鑑中醫事檢驗人力配置正式條文修正「每50張門診檢驗處方箋,增聘一位醫事檢驗人員;每40張急診檢驗處方箋,增聘一位醫事檢驗人員」;醫療評鑑中呼吸治療人力配置正式條文修正「急性一般病房與急診,應設置呼吸治療師專責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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