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806字
台電公司計畫將興達電廠5部舊燃氣機組延役10年,3月10日召開環評前公開會議,環團認為此舉違反環評承諾、且欠缺說明,呼籲高市府應加嚴把關、讓機組如期除役。環保局表示,將嚴格要求台電公司進一步提出相關具體作為,以維護空氣品質,朝淨零目標前進。
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台電2019年在「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環評中承諾,1998年起商轉的5部舊燃氣機組將於2026年及2027年陸續除役,此為高市環保局核發操作許可證的條件。
近日台電提出「興達電廠第二期更新改建計畫」(簡稱興達二期),新增2部燃氣發電機組及5部舊燃氣機組延役至2037年,其中5部舊機組延役是為了避免影響整體電力系統供電能力,以及中長期混燒氫氣的淨零技術發展。
環團質疑,5部舊燃氣機組若延役,有關空汙、碳排計算及環境影響,都將與當時的環評結果不符,社會大眾無法了解延役所造成的空汙或碳排。目前興達二期環說書中,並沒有將舊燃氣機組的加氫混燒列入規畫,更沒有評估相關基礎建設,如管線工程等會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此外,當時新建機組是以汰舊為前提,如果任由興達二期新開發計畫推翻既有規畫與環評審查,恐破壞社會對於環評制度的信賴;目前舊燃氣機組延役理由及相關評估不夠清楚,難以說服社會大眾。
環團提出兩大主張,第一,高市環保局對興達舊燃氣機組操作許可應嚴格審查,許可條件應維持5部燃氣機組如期除役。第二,台電應對違反原環評結論的適法性有更完整說明,並於二期環說書中提出未來全廠溫室氣體排放、空汙之模擬評估及空汙控管機制,納入加氫製程規劃,具體釐清舊燃氣機組延役的必要性。
高市環保局回應,台電公司「興達電廠第二期更新改建計畫」,規畫新增2部燃氣機組並延役5部既有燃氣機組,經審視台電公司公開資料,有關機組之操作、防制等空汙減量作為規畫尚未明確說明;此外於溫室氣體排放方面,台電公司亦應規畫導入可行之碳捕捉、再利用、封存等技術,並同步加速混氫、混氨等技術研發。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