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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總統瑙塞達:代表處是否更名由台灣決定

本文共678字

中央社 維爾紐斯12日綜合外電報導

立陶宛總統瑙塞達指出,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名稱更改的決定權主要在台灣,而非立陶宛。台灣外交部已經表示,雙方政府沒有討論更改駐處名稱。

立陶宛國家廣播電視台(Lithuanian Radio andTelevision, LRT)報導,歐盟理事會(EuropeanCouncil)12日在比利時召開一項非正式會議,瑙塞達(Gitanas Nauseda)於會前接受LRT訪問時指出:「我們談的是台灣在立陶宛的代表處。那不是立陶宛的代表處,不是我們決定了名稱,現在可予以更改的代表處。那是台灣的代表處,它叫做什麼由台灣決定。」

他表示,立陶宛可以就此議題與台北討論,但也提醒,若提出更名要求,可能遭到拒絕。

瑙塞達說:「當然,我們可以和他們討論代表處可能更名的事,但在展開這樣的討論前,我們應該理解,對方的答案也可能是『不』,名稱可能維持不變。」

立陶宛總理魯吉尼涅(Inga Ruginiene)11日表示,她看不出有什麼理由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不能更名為「台北代表處」。瑙塞達這番表態對此作出回應。

由於外交代表機構和台灣代表處命名問題,維爾紐斯與北京關係緊張多年。自從去年5月中旬以來,立陶宛境內已無官方認證的中國外交官。台灣代表處成立後,雙邊貿易也大幅下滑。

台灣外交部12日表示,台灣與立陶宛是共享民主價值的夥伴,並且重申,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的名稱是台立雙方共識,雙方政府沒有討論更改駐處名稱。

外交部指出,將持續與立陶宛政府在雷射、半導體及金融等領域推動兩國互惠互利的共榮合作,期深化雙方經貿連結並強化兩國民主經濟韌性;雙方將持續就深化兩國實質合作關係密切協調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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