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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今天已正式與美方達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簽署。勞動部表示,透過本次貿易協定,在勞動權益保障方面,也達成合作共識,將透過接軌國際要求,進一步強化勞工權益。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貿易協定生效後,將大幅提升我國科技業及傳產業者在美國市場布局的競爭力與降低不確定性。因傳統產業與傳產勞工在中國的傾銷競爭等原因下,已經辛苦滿長的一段時間,洪申翰更呼籲朝野立委與社會大眾,一起支持這份正面的貿易談判成果,給產業再一次喘息跟升級轉型發展的空間和機會,讓國家利益、勞工利益和產業利益能共榮發展,保持競爭優勢。
「勞動人權接軌國際,已經是產業打國際賽的必要配備」。洪申翰說,這次貿易協定內容對勞動權益有正向保障,勞動部也會評估國內產業與就業情境,給予產業調適時間,來逐步完善法制化作業。
勞動部公布相關成果與即將推動的具體作法:
一、我方具體談判成果:
為協助產業降低強迫勞動與經營風險,我國將循國內審議程序,採認美國關稅法第307條認定的強迫勞動產品禁止輸入我國,接軌國際勞動規範,提升我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信任度;也將修法禁止留置勞工身分證件、3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收取招募費等,以及5年內逐步精進勞工結社權等。
二、防止強迫勞動,打造優質供應鏈:
我國將循國內程序進行認定,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輸入,讓勞動人權對齊國際標準,阻絕低價強迫勞動商品流入台灣,保障台灣產業成為國際認可的優質供應鏈,讓貿易與消費更符合人權期待。
此外,勞動部將於3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額外收取招募費用,執行移工服務費「不預收、不超收」的規定,防止強迫勞動,打造優質供應鏈,包括:增訂《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修法禁止留置勞工護照及重要文件、輔導產業招募及管理移工符合國際規範、精進雇主直接聘僱移工與優化仲介評鑑制度。
三、精進勞工結社權、打造友善職場:
勞動部將在協定生效後5年內,針對勞工結社權的事項進行法規調適,包括:降低中小企業勞工籌組工會門檻,以保障籌組工會權利、確保全國性聯合工會組織沒有最低代表性門檻要求、建立選擇或解散工會的適當機制,以避免無運作的工會影響勞工團結權的行使、完善適當罷工門檻,保障勞工爭議權的行使。
勞動部表示,針對上述推動事項,將向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完備法規研究並完整蒐集勞資共識,在調適期內循序推動。
四、汽車業產業勞工4大支持:
另外,針對汽車業市場開放,政府已推動新購2000cc以下車款貨物稅減徵、汰舊換新再減徵,支持國內汽車產業;此外,勞動部也將提出3大支持措施,第一、開拓多元市場,協調跨部會支持車廠降低製造成本,提高競爭力,創造多元市場需求,共同穩定基層勞工就業;第二、勞動部將與經濟部協助勞、資、政社會對話,確保溝通順暢,並使勞資合作產業調適,協助產業間產能人力調配,也請經濟部疑義30億車業專款連結勞工權益;第三,勞動部將加碼預算推動專案計畫支持勞工,強化汽車產業勞工權益保障與持續精進工作技能,面對外界情境變動時,仍能維持核心競爭力。
洪申翰說,當產業走入世界,協助企業接軌國際要求與強化勞權保障就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任務。協定簽署是台美經貿合作的重要里程碑,不僅強化「台灣模式」在國際供應鏈中的地位,更透過勞動權益提升與關稅優惠的雙軌並進,台美攜手升級勞動人權,打造具國際信譽且永續的產業供應鏈;未來將持續輔導產業落實各項規範,透過動態調整法規與推動相應的協助措施,攜手政府部門、產業與基層勞工,積極溝通、互利共贏,共創台美經貿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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