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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1日、22日以全院委員會模式召開審查會,邀請賴清德總統就彈劾案說明,立法院16日發函總統府;立法院20日收到總統府來函,告知賴總統不予列席。明後天委員會流程,由各黨團推派之立委進行發言,每人發言10分鐘,21日發言者計11位。
國民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日前發動彈劾賴總統提案,並以人數優勢通過提案,預計二度邀請被彈劾人賴總統赴立法院說明,時間落在1月21日、22日,以及5月13日、14日的全院委員會。
據了解,立法院16日發函給總統府,主旨為「本院定於本(115)年1月21日及22日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立法委員所提之總統彈劾案,請列席說明,咨請 查照」。
總統府於20日下午2時後回函說明,「貴院115年1月16日咨請本人列席同年月21日及22日全院委員會說明一案,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立法院無直接向總統問責之權,亦不能課予憲法所無之義務。為符憲政體制,爰不予列席,特此函達」。
根據立法院「彈劾案相關事務及時程表」,當被彈劾人未列席審查會時,由各黨團推派的立委行發言,每人發言10分鐘;由國民黨團推派15人、民進黨團推派15人、民眾黨團2人。
21日發言者計11位,包括白委張啟楷、黃國昌,綠委鍾佳濱、沈伯洋、陳培瑜,藍委傅崐萁、羅智強、黃建豪、王鴻薇、許宇甄、牛煦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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