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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溪洲部落30年前因位於行水區而被前台北縣政府驅離,並將族人安置在新店中正國宅,近期卻因合約到期或資格不符驅離,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5名族人提告債務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撤銷強制執行,一審均被駁回,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
族人曾榮明指出,他們從河濱部落搬遷到中正國宅,被迫放棄那邊的房子和土地,他們是被政府政策性安置,而不是一般社宅戶,他們在中正國宅居住30年,沒想到新北市原住民族行政局現在一概不認當初的安置計畫。
他說,新北市政府就是利用社宅法,嗆聲市府「你們撿到槍了嗎」、「對付我們原住民嗎」、「對我們何等不公啊」,原以為可以住長長久久,卻被這樣踐踏,認為原民局作為令人不齒。
曾榮明說,原民局曾說過要協商,但他們等到現在「原民局根本就沒作為」,就直接用法令強迫搬遷,「我們情何以堪?」他們不是來無理取鬧,而是來討回居住正義。
律師林育萱指出,族人配合當時政府政策而同意拆遷、搬進中正國宅,當時安置計畫及租約沒有任何承租期限、資力限制,但新北市府違背當初安置承諾,不斷片面修訂新北市政府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先改為兩年一租,接著要求拆遷戶租期以12年為限,2018年更增加資力收入及居住人口限制,已經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也違反兩公約。
林育萱表示,新北市府主張和5名族人租約到期,且不符合續租資格,加上租約有公證,2024年9月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市府行為是逼族人從部落離開、拆散部落,侵害族人文化權、生存權等;租約雖經公證,但公證法規定,公證人不得就違反法令事項及無效的法律行為,作成公證書,而對於違反原基法的租約內容做成的公正,也違反公證法的規定,不生公證效力。
她說,族人是接受政府承諾才配合搬遷,當初也有另一批族人堅持居住在原本的河濱部落,市府之後也同意族人在附近重建房屋,但反觀配合拆遷者卻被市府自行增訂的門檻要求不准續租,同樣是拆遷戶卻有不同對待,違反誠信和平等原則。
林育萱指出,如今是5名族人面臨驅離,但還有約40戶的租約至今年底、明年屆滿,她呼籲市府停止迫遷,履行承諾負起安置義務。
新北市原民局回應,新店中正原民社宅現有56戶住戶,其中45戶為80年代河濱整治政策下的拆遷戶,經查閱歷年公文,未發現政府曾承諾永久居住的正式紀錄。原民局指出,目前仍有69戶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長期候租,最久已等待超過10年,市府須兼顧社宅資源公平分配。
原民局說明,依現行「新北市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每2年須辦理續租資格審查,若住戶在北北基桃持有自有住宅,或所得超過最低生活費2倍,則不符續租資格。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市府一審勝訴,將依法行政並審慎處理族人居住需求。
原民局強調,在社宅量能有限下,市府仍將以照顧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為優先,持續依公平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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