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受災民眾交通罰鍰汽燃費繳納 可延至115年5月底

本文共478字

中央社 記者黃巧雯台北12日電

交通部公路局今天宣布,颱風鳳凰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受災民眾持有相關機關出具的證明,包含交通違規罰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可展延至115年5月31日前申辦。

受到颱風鳳凰影響,部分地區災情嚴重,公路局發布新聞稿公布颱風鳳凰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

公路局表示,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證明,相關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皆可展延至115年5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另外,因颱風導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公路局指出,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提醒民眾在115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公路局提醒,若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立院三讀停砍公教年金案 賴總統:不能將年金破產後果交由全民承擔
下一篇
國網雲端算力中心揭幕 全光網路啟用 打造智慧島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