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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藍鈞達/台北即時報導
針對北士科T17、T18地上權爭議,如何回應市府公文,據了解,新光人壽方內部仍定調,主張依契約規定召開「爭議協調委員會」,作為化解僵局的主要途徑。更希望能邀請輝達列席參與,形成三方討論機制,讓相關議題包括補償金金額、合約合理性與未來開發方向,都能在會中一次討論清楚。
至於市政府要求先提出補償金額後再行討論的建議,消息人士指出,這樣的要求確實困難,因為「不論提多少金額,都容易被解讀為向市府或市民要錢」。
然而,若要合意解約,輝達重新取得該地地上權本身具有價值,讓原地主獲得合理補償「理應屬於公平原則」。
據悉,收到市府公文後,新壽內部跟母公司台新新光金討論後,仍傾向依契約規定啟動「爭議協調委員會」機制。依據原契約內容,該委員會由北市府與新壽各自推薦兩名代表,再共同選出三名專家組成七人小組。所有與地上權終止、補償金合理性及後續開發方向相關的議題,都可在委員會中討論與協商,達成具體共識後,再由各方依法處理。
消息人士表示,若能透過三方協調找到共識,市政府可將結果帶回議會審議,新壽則提報董事會確認,程序透明且成本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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