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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新北即時報導
航商黃旺根等人透過巴拿馬籍油輪「上元堡輪」,將近3000公噸石油賣給遭聯合國制裁的北韓,重傷我國際形象。其中掮客劉姓男子潛逃多年遭通緝,今年終於落網,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資恐防制法將他起訴。
共犯黃男已於2023年2月,遭最高法院依違反資恐防制法直接為制裁名單提供財物罪,判刑1年定讞。檢方起訴指出,劉男月薪8000元人民幣,僅因貪圖每公噸5元人民幣佣金,協助幕後首腦「梁總」代為聯繫北韓油輪泊油。
北韓因違反聯合國安理會不擴散核武器第1718號決議,遭聯合國一連串制裁,其中包含禁止所有國家及國民,向北韓違法輸出石油產品。黃男等人卻利用上元堡輪,於2018年在公海分別駁油1317、1479公噸給北韓油輪,犯行都被美國衛星拍下。
檢方查出,黃男違法駁油集團中,劉男涉嫌依「梁總」指示,提供客戶資訊給溫姓、吳姓共犯,黃男則負責上元堡輪營運及航行,並由劉男提供買家北韓油輪「PAEK MA」相關經緯度位置,還以現場提示指定末四碼的鈔票作為暗號,進行雙方違法駁油,使我國國際形象嚴重受損,甚至陷入遭聯合國或國際社會制裁、譴責的風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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