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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絲風災過後,災區毀損建物的修繕、拆除、清運等復原工作仍持續進行中,針對災後復原所產出之土石磚瓦、拆除物等廢棄物,目前市府僅開放後壁烏樹林暫置場提供廢棄物暫置,卻查獲有進場車輛夾帶事業廢棄物,環保局查獲源頭,今依廢棄物清理法函送檢方偵辦。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10月1日查獲後壁烏樹林營區進場車輛,疑似夾帶事業廢棄物,當場將攔下,稽查發現這些廢棄物是在非法暫置點載運,針對提供非法暫置點的地主,依涉犯廢清法第46條第3款刑責部分,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另同日亦發現數車進場車輛所載的廢棄物未確實分類,都予以退運。
後壁烏樹林暫置場僅接收載運台南市民眾因風災產生的拆除物,若發現非風災產生的廢棄物進後壁烏樹林暫置場,除立即停止進場外,後續如查獲未取得廢清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非法載運廢棄物,將逕依廢清法移送法辦,刑責為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表示,已在今年9月1日起,要求所有清運車輛必須隨車攜帶來源證明單,並已安排專人巡查跟車,逐一記錄清運點位,事後比對進場證明,若發現載運物來源與申報不符,或物件明顯非風災產生,將立即通報並禁止進場,確保暫置場僅收受合法來源拆除物。
環保局長許仁澤提醒,民眾拆除受損建物,應落實現場分類,並依法委託合法清除業者進行清除,且來源證明單之清運地點、廢棄物種類等項目應確實填寫及簽名,不得虛偽記載,若發現環境汙染或不法情事,請立即通報市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或環境部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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