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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行人違規數增 交部:有效避險才是關鍵

本文共560字

中央社 記者余曉涵台北14日電

據交通部統計,113年取締行人違規數為8萬5239件,較112年7萬839件增加。交通部指出,取締違規不分駕駛或行人,交通安全關鍵不在於「站哪一邊」,而是「如何有效避險」。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交通部擬修法提高「汽車駕駛不停讓致行人受傷」罰則,5日預告修正裁罰基準。

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並致人輕傷者,從原先處罰新台幣7200元至1萬2000元,提高為1萬8000元至3萬元;致人重傷者,罰則從現行的1萬8000元至3萬元,提高至3萬6000元;致人死亡者維持3萬6000元。預計6月底以前上路。

交通部在臉書公布行人和汽機車不讓行人取締統計,112年車輛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數為14萬439件,113年取締11萬179件;行人違規取締112年有7萬839件,113年取締8萬5239件。

交通部指出,談論交通安全,關鍵不在於「站哪一邊」,而是「如何有效避險」,交通規則設計初衷就是讓每位用路人提升安全,所以取締違規不分駕駛或行人 ,目的都是為了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

交通部說,行人與車輛本就是「不對等」的存在,一旦碰撞,受傷最重的往往是行人,因此交通政策必須持續強化對弱勢用路人的保護。

交通部強調,為了讓所有人都能平安回家,請駕駛一定要停讓行人,用行動守護彼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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