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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察遭判刑3年 陸委會批中共完全保密:未經正當審判

本文共757字

聯合報 記者陳宥菘/台北即時報導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被上海國安單位拘捕2年,日前一審宣判。大陸國台辦今表示,富察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陸委會晚間表示,外界今日經國台辦「勉強吐露」後才能知道李延賀遭判決的刑度,完全證實了本案其實完全保密,相關未經正當法律程序的審判案件,無法使人信服。

陸委會26日晚間透過書面表示,有關李延賀案,該會皆有掌握,但為尊重家屬意願,所以不便對外說明細節。

陸委會指出,本案發生迄今已2年,期間中共有關單位「均未對外或對家屬說明李延賀所涉犯之事實、相關證據及司法程序進度,並充分給予當事人及家屬應有的權益保障」。

陸委會並指,且本案國台辦表示是「公開審判」,但在3月17日才經國台辦對外證實,而這個公開審判的案件,外界卻又是在今(26)日經國台辦「勉強吐露」後,才能知道李延賀遭判決的刑度,「完全證實了本會日前說過,其實完全保密,且早已被中共當局拿來當作政績宣傳樣板,並試圖運用造成寒蟬效應,相關未經正當法律程序的審判案件,本來就無法使人信服,何來誣衊之說」。

陸委會表示,本案清楚顯示中共專制統治的本質,也再次印證國人赴陸一定要有風險意識。

來台多年的富察已取得台灣身分,於2023年3月返回上海探親、處理戶籍註銷事宜,後來失聯。大陸國台辦同年4月證實,他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在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日前傳出富察遭大陸秘密起訴,大陸國台辦3月17日證實已一審「公開審判」,但未公開宣判結果。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26日在例行記者會再度被問及富察案,他表示,身為發言人本不願具體公開討論細節,「民進黨當局對此一再炒作司法個案,想污衊抹黑大陸的司法體制完全是別有用心」。他隨後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2月17日「公開宣判」,並公布了判決結果。

大陸國台辦今表示,富察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大陸國台辦今表示,富察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陸委會晚間表示,本案完全保密,相關未經正當法律程序的審判案件,無法使人信服。(取材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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