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notice-title img

📢 讀好文還能抽獎?!


如何參加?簡單兩步驟
✅ 登入會員
✅ 讀 AI、半導體、電動車 文章


讀 3 篇、集滿 3 點
💰 輕鬆坐等抽 LINE POINTS 💰


不再通知
notice-title img

📢 讀好文還能抽獎?!


如何參加?簡單兩步驟
✅ 登入會員
✅ 讀 AI、半導體、電動車 文章


讀 3 篇、集滿 3 點
💰 輕鬆坐等抽 LINE POINTS 💰


不再通知

高虹安不妙! 高院停審並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本文共199字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犯貪汙詐領公有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台北地院認定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判她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現停職中。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反憲法法庭關於法規範不得違反明確性原則的解釋,牴觸憲法第18條規定,裁定停止審理,聲請憲法法庭宣告該條文違憲,憲法法庭昨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審判長為呂太郎,成員包括蔡宗珍、朱富美。

停職中的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停職中的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國台辦稱富察案已宣判 陸委會:保障訴訟權利是謊言
下一篇
經濟部:前二月僑外投資554億年增78% 外商持續加碼離岸風電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