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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加簽署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 促便捷通關等優惠

本文共712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6日電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台灣與加拿大的「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協議」,於12月5日在台北舉行的「第20屆台加經貿對話會議」完成簽署儀式;透過協議的簽署,雙方海關將給予對方AEO出口業者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

關務署指出,協議由駐加拿大代表處代表曾厚仁、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倪傑民(Jim Nickel),分別代表雙方簽署,並由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及加方重要官員到場觀禮見證。

關務署表示,此協議的簽署代表雙方海關建立相互合作的新里程碑,邁出歷史性的一步。據統計,台灣為加拿大在亞洲的第6大貿易夥伴,近3年雙邊貿易總值平均逾50億美元,因此完成本協議簽署,對促進台加經貿發展至為重要。

關務署指出,期待經由雙方持續努力,拓展台加雙方未來在其他方面的關務合作,全方位促進貿易便捷及國際供應鏈安全,創造更大合作效益。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台加雙方達成AEO相互承認,台灣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將直接受惠。

關務署說明,經由互相承認驗證結果,雙方AEO出口業者可在台加兩方均享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有利台灣AEO業者輸加貨物快速通關,創造商品競爭利基,更有助業者後續物流管理,構建零庫存、達成整體供應鏈安全,提升企業競爭力;加方AEO業者輸台貨品亦然,進而促進雙邊貿易發展,締造互惠雙贏。

台灣自98年12月實施優質企業制度,截至113年11月30日完成認證已達952家,包含421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及531家一般優質企業,約占台灣進出口貿易總值的50%。

台灣另已分別與美國、新加坡、以色列、韓國、澳洲、日本、印度、紐西蘭及瓜地馬拉完成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加拿大為與台灣簽署上述協議的第10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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