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台鐵屆退電務段長詐領差旅費1萬8 法院重判需罰18萬

本文共500字

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彰化即時報導

台鐵蔡姓電務段長月薪9萬元,即將屆齡退休,卻涉嫌不實核報47次差旅費,共詐領台鐵1萬8千元差旅費被移送法辦,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蔡男是高階管理人員,未能廉潔自持,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處拘役80日、罰金十萬元,不得緩刑。

檢方調查,蔡姓電務段長負責「台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彰化電務段配合道岔更新工程」工程督導,從2023年7月至今年4月,未核實填報到嘉義、苗栗及台南等地差旅費,蔡男明明在辦公室或在家裡,卻填報每次400到200元不等差旅費共47次,共請領18000元,被發現後移送法辦。

蔡男坦承犯行,表示已深刻反省、悔過,也已繳回不法所得,其辯護人也為其辯護指出,蔡男在台鐵任職34年,屢獲功獎,且將屆齡退休,無再犯之虞,因其妻罹癌,需蔡男照養,希望讓他有自新機會,從輕量刑。

不過法官認為,蔡男是台鐵高階管理人員,未能廉潔自持,竟貪圖小利,多次不實申請出差費用,不過詐領金額不高,但此等濫用權限盜領差旅費,若給予緩刑宣告,無異宣示「將詐領款項繳回即無責任」,被告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不適宜宣告緩刑,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處拘役80日、罰金十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需再繳8萬元。

台鐵一名電務段長涉不實核報47次差旅費,詐領台鐵1萬8千元差旅費被判刑。記者林宛...
台鐵一名電務段長涉不實核報47次差旅費,詐領台鐵1萬8千元差旅費被判刑。記者林宛諭/攝影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危害似傳統菸品 春節出國 國教盟籲勿幫親友攜帶加熱菸
下一篇
魯比歐、王毅通話關切對台脅迫行動 外交部表達肯定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