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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今審議通過「依托咪酯」類提升為第二級毒品,施用或持有該類毒品,屬犯罪行為有刑事責任。另,為落實毒駕零容忍,法務部也預告修正刑法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
法務部毒審會今召開第11屆第4次會議,認為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嚴重危害國人健康及影響社會安全,依當前成癮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審議通過均自第三級毒品提升為第二級毒品。法務部將加速後續法制作業期程,盡速陳報行政院公告,公告後製造、運輸、販賣等行為加重刑責外,施用或持有該類毒品,亦屬犯罪行為而有刑事責任。
法務部表示,今年6月13日召開會議,決議將依托咪酯類列為第三級毒品列管,並經行政院於8月5日公告。部長鄭銘謙責令台灣高等檢察署統合六大緝毒機關,依托咪酯類毒品列為查緝重點,發現施用依托咪酯類毒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員警殉職等事件,依當前情勢,提前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會議,經審議表決提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為第二級毒品,以壓制此類毒品犯罪擴散。
毒駕部分,為落實毒駕零容忍,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等毒品,今年11月5日經衛福部食藥署修正納入「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尿液初步檢驗及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濃度」公告範圍,為使現行毒品檢驗閾值標準與本公告所採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濃度一致,法務部本月11日已預告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
法務部呼籲,依托咪酯類毒品列為第二級毒品,檢察機關將持續強力查緝、掃蕩毒品犯罪,國人勿碰觸毒品,更不可毒駕,如有違法行為,將嚴格執法,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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