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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公投綁大選 立院公聽會學者意見兩極

本文共977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

立委提案修法讓公投綁大選。學者今天說,全世界91個民主國家中,有60個公投跟大選完全脫鉤,公投綁大選並非主流;另有學者認為,公投綁大選行政效率高、成本低,對人民來講也更方便。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修正公民投票法,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到6個月內舉行公投,如遇全國性選舉應同日舉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決議,公民投票法修法前,應先舉辦2場公聽會。今天由民進黨籍召委張宏陸安排首場「公民投票法」公聽會。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劉嘉薇說,2021年公投雖已否決「公投綁大選」,但投票率非常低,民意代表性不夠,且已2024年可重新討論;她主張公投必須綁大選,行政效率較高、成本較低,對人民來講也更方便,是立法院可以認真考慮方向。

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律師王展星表示,不管哪次投票都是民意展現,不能說投票人數低就不能代表民意,且地方選舉投票率跟全國性選舉本來就不同;人民已慢慢熟悉公投制度,對「事」投票跟對「人」投票是不同選舉制度,綁在一起只會讓事情模糊,無法具體討論。

東吳大學法學院講師張錕盛指出,公投跟大選機制應分開,不要同時間做,這會導致公投議題討論不見了,都是用選舉去操作,失去公共討論空間,變成選舉手段,首選是不要綁在一起;公投綁大選雖會增加公民參與率,但要如何避免2018年事件重演,應有配套措施。

前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謝政諭表示,他個人是強烈贊成公投綁大選,全世界民主國家絕大部分都是公投綁大選,但中選會卻以瑞士為例指瑞士不是這樣做,瑞士3年400多件公投,一年有100多件公投,「不可能綁大選」。

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說,他主張公投應該綁大選,公投法應回到2017年以前的版本,不限制公投舉辦日期,萬一成案後1個月到6個月內有碰到全國性選舉就綁一起、沒有就單獨投票,這樣是很好的。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子喬指出,全世界91個民主國家,舉辦過全國性公投的國家中,有60個國家公投跟大選是完全脫鉤,大多是穩定、成熟的民主國家;31個國家公投跟大選同時舉行,多是新興民主國家,也不是常態。公投綁大選並不是主流,對修法抱持保留態度。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公投與選舉脫鉤,公投議題可有效進行社會溝通及理性辯論,使公投結果展現真正民意;如公投綁大選選務高度複雜,選務單位反映工作負荷過重,超過選務承載能量,仍以維持現行規定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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