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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今天指出,若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通過,委員會恐無法召開,廣電裁罰、打詐子法業務可能停擺。民眾黨團批評,從年初到年尾,這麼多檢舉案件,NCC一件都沒有罰,現在鬼話連篇令人不齒。
在野黨力求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條款,立法院會將於15日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NCC發言人黃文哲今天表示,假設未來修正草案通過後,若還沒有新委員上任,NCC將只剩下3位委員,依規定未達4人無法召開委員會議,大約有104項任務無法執行,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廣電裁罰案以及打詐子法的推動都可能面臨停擺。
民眾黨團透過新聞稿指出,根據統計,113年第1、2季,民眾對於新聞內容的申訴達到545件,內容大多是違反事實查證、違反公平原則、內容不實不公等,但這麼多檢舉案件,從113年頭到年尾,從前主委陳耀祥到代理主委翁柏宗,NCC一件都沒有罰,根本公然說謊。
民眾黨團指出,根據NCC傳播監理報告,113年前2季有罰鍰的案件僅10件,全部都是因為「節目與廣告未區隔」,總罰金新台幣280萬元。
民眾黨團表示,NCC也提到,針對部分節目內容涉違反事實查證,確實致損害公共利益案件,NCC也有召開諮詢會議討論,但因為目前NCC傳播專業的委員為0人,委員全體會議不能開,所以無法裁處。
民眾黨團指出,對於電視新聞與政論名嘴引用未經查證的不實報導所引發的種種紛擾與亂象,NCC根本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早就處於失能狀態,民眾檢舉無用,投訴像丟到水裡。
民眾黨團表示,過去NCC用「傳播專業委員不夠、無法裁處」來掩蓋自己的失能,如今更進一步消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稱NCC組織法修正通過、翁柏宗下台,電視新聞亂象恐將無法裁罰,獨立機關如此鬼話連篇,實在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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