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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今天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新增如氨氮、鋅及錫等收費項目;估算第1年收費額增加新台幣8600萬元,受影響事業及下水道系統估計2200家。
環境部今天預告修正「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首次將氨氮、鋅及錫納入收費項目,且推出調整報繳期程及分期付款等便民措施,另新增投資具能資源化效益處理設施可抵減水污費,鼓勵節能減碳達成綠色轉型。
環境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經評估本次調整正式施行後,第1年徵收費額約增加8600萬元,受影響事業及下水道系統估計2200家,約9成每年增加費額均低於2萬元,主要衝擊行業為工業區下水道系統、科學園區下水道系統、晶圓半導體製造業、發電廠、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及電鍍業。
環境部說明,水污費開徵近10年來費率未曾調整,部分行業生產額及排放總水量比例失衡,配合近幾年的放流水標準修訂,故新增徵收氨氮、鋅及錫等項目,並同時配合處理成本統計,也優先調整重金屬、氰化物等有害健康物質及硫氧化物費率,以提升業者減污意願。
環境部強調,因應調整費率及新增徵收項目,同步規劃投資抵減費額制度,將新增費額用於補助創新研發及建立示範案場,並針對新投資具能資源化效益處理設施,得檢具文件申請水污費抵減,符合淨零碳排及循環經濟等國際趨勢,並給予充分配套緩衝措施因應。
環境部統計,水污費開徵後污染排放量並沒有因為列管家數成長而增加,民國106至112年化學需氧量(COD)年排放量已從5.3萬噸大幅降至3.9萬噸,懸浮固體(SS)從1.3萬噸降至0.9萬噸,排放減量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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